北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1日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1月21日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坚所作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探索检察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责任感,合力唱兴北海, 为实现北海三年跨越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