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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的决定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eihai.gov.cn  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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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水利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北海建设,现就加强水利工作、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的重大意义
    (一)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我市初步建成了灌溉、防洪、排涝、发电、供水、生态、旅游等多功能综合利用水利工程体系,拥有大中小型水库37座,总库容20.66亿立方米;拥有5处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达4.643万公顷;拥有全区最长海堤,堤防总长578公里,水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农田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病险水库多、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量大、水土流失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沿海沿江防洪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突出。特别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水旱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影响了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科学发展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兴水利、治水害,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在全市迅速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公共安全,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加强水利建设,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抵御洪涝、干旱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市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和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干旱、洪涝、水土流失等问题突出。大兴水利,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粮食单产,从而破解我市粮食生产徘徊不前的难题。大兴水利,改善灌溉条件,从而有效解决经济作物与粮争地的矛盾。大兴水利,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从而推动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水利兴则农业兴,必须把兴修水利作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
    (三)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是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为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及时果断地出台了一系列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措施。其中,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民生工程,是拉动内需的重点之一。我市是水利大市,加快水利开发建设,是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本要求,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迫切需要。我市要抓住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幅度增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有利机遇,乘势而上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千方百计扩大水利建设投资规模,从而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四)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是调动我市广大人民建设新北海积极性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市发展面临多重叠加机遇,中央近期将研究出台扶持广西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能否抓住机遇,加快新北海建设,缩小与其他13个沿海开放城市的发展差距,是每个北海人都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抓机遇靠的是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靠的是真抓实干的具体行动。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就是要干出一种雄壮气势,干出一种精神风貌,干出实实在在效果。这种真抓实干的精神和气势,对推进新北海建设各方面工作都将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要把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作为凝聚各方力量和调动工作积极性的有效平台,作为检阅干部队伍的衡量标尺,以兴修水利为引领,开创新北海建设的新局面。
    二、实施“五大工程”,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
    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要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海堤建设工程、水利生态治理等为重点,以加大投入为保障,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着力构建防洪、供水、水环境三大体系,实现水利强市跨越。从2009年起到2011年,全市水利建设着力实施以下“五大工程”。
    (一)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65%以上。重点解决苦咸水、污染水等严重影响农民身体健康的水质不达标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优先解决部分水库移民、华侨农林场以及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
    (二)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现有2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重点对直接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进行加固改造,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保障水库下游群众、耕地和基础设施防洪安全。
    (三)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5万亩,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农田旱涝保收率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现有2个大型灌区、3个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工程,着力推进末级渠系配套建设,大力开展抗旱水源和雨水集蓄工程建设,提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整体保障能力。
    (四)实施海河堤防标准化建设工程。以堤防建设、河道整治、河道清淤疏浚等为主要内容,新建标准河堤20公里,建设标准海堤50公里。重点推进重点防洪城市合浦县的城区防洪工程和沿海的海堤建设,对重要城镇和农田保护区以及洪水风险较高的中小河流进行治理,完善沿海沿江重点城镇1个水文站建设,提高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五)实施水利生态治理工程。基本完成南流江崩岗治理工程建设,启动中小型河流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流失面积200平方公理。
    三、切实加大水利投入,为水利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投入,保证水利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和支农资金的增量,要向水利建设倾斜,确保水利建设项目各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同时,各级财政要足额安排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费。
    (二)整合各专项资金。发展改革部门要调整投资结构,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逐年增加投资规模。增加市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资金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比例。国土资源部门每年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市级统筹部分要提高用于水利建设的比例。扶贫财政专项资金要围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实施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交通部门要把水库防汛公路纳入乡村公路建设的范围。市辖县区要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安排不少于15%的资金,专项用于城镇防洪工程建设。
    (三)完善扶持水利规费征收政策。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防洪保安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河道采砂管理费等水利规费,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减免。
逐步建立工业反哺农业投入机制。实施蔗水配套工程,鼓励制糖企业加大对原料基地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努力提高甘蔗的单产和品质,降低企业成本,建立和完善行业发展与水利建设的利益联结机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按照农业排灌电价给予优惠。
    (四)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补助,并逐年增加补助资金。对政府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的斗渠、相邻村共用的村级小型水塘(库)等农民受益的农田水利工程,以村为基础对筹资投劳进行“一事一议”,按照乡(镇)协调、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统一施工、分村管理资金与劳务、分村落实建设任务的程序和办法实施。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投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在不影响村整体利益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可按受益群体议事。要加强资金和劳务监管,对政府引导资金和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和劳务,都要全程公开,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强行以资代劳或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提高资金和劳务使用效率。
    (五)调动吸收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要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投资回报机制,调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民营水利发展,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水利工程,参照民办公助的形式,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防洪除涝、河道整治、农田灌排骨干工程、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文监测等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的项目,各级政府为投资主体。工业和商业供水、水力发电等经济效益为主、经营性较强的项目,引入社会投资主体。准公益性项目以政府资金引导,业主投入为主。
    四、加快水利改革步伐,实现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水务一体化,对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
    (二)完善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切实巩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妥善解决改革遗留问题,建立符合我市市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的基本支出要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程维修养护费到位。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完善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管好用好水利工程。小(1)型水库由县(区)负责管理,小(2)型水库、灌区渠道由乡(镇)负责管理。干渠以下的渠系由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通过适当收取水费,用于支斗渠维修、清淤以及协会管理人员的补助。
    (四)建立完善水能资源管理和农村水电服务体系。依法制定水能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管理,逐步完善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水能资源规划和水能开发权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水电市场公平体系和安全评价体系,确定农村水电最低上网保护电价,对农村水电实行全额上网,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和谐、农民增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水利建设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是水利发展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工作,把水利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强化行政领导任期内的水利发展目标责任制,按照水利发展规划,制定区域和阶段、任期目标,严格考核。各级水利部门都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建立统筹协调、组织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前期工作、投资计划安排、地方资金配套、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监控、资金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建立问责制度。各部门也要明确责任,对每个项目报批、资金运转等环节,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措施到人,切实做通做好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工作。
    (二)加强督查,务求实效。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开展督查工作,既要明查,也要暗访;既要组织开展常规性的检查,也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要提前介入,主动跟进,全程参与,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扩大内需水利项目及时启动,加快实施,如期完成,早日见效,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建立水利建设与管理绩效考评机制和奖惩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将对市辖县(区)水利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补助水利资金挂钩。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工作合力。水利部门要认真履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切实搞好水利规划、建设和管理,着力抓好水利重大项目和骨干工程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水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财政部门要安排好水利资金,加强资金调度和管理。国土、环保、建设、农业、林业、农机、扶贫、气象、工商、物价、税务、金融等部门和单位,要抓紧研究和认真落实加快水利发展的具体措施。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水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此文发至市辖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
200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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